奥福环保: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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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福环保”)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潘吉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成员
   审计委员会           安广实       安广实、张浩、潘吉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范永明       范永明、安广实、潘吉庆
   战略委员会           潘吉庆       潘吉庆、刘洪月、张浩
   提名委员会           张浩        张浩、范永明、潘吉庆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安广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选举张旭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张凤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潘吉庆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潘吉庆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潘吉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女士系父女关系,和江涛先生存在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
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武雄晖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目前,武雄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1,762 股,持股比例 0.29%。武
雄晖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
求。
     (3)刘洪月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目前,刘洪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9,538 股,持股比例 1.47%。
刘洪月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4)刘坤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目前,刘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697 股,持股比例 0.04%。刘坤先
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5)安广实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安广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范永明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范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张浩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张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8)孟萍女士
境外居留权。1992 年 8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山东省龙口市陶瓷厂陶瓷产品技术
员,1994 年 8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
导科技国际贸易部经理,2009 年 8 月至今历任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
公司、奥福环保国际贸易部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奥福环保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孟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孟萍女士和潘吉庆先生系夫妻关系,
和潘洁羽女士系母女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
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的要求。
   (9)江涛先生
月至今历任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奥福环保厂长、生产总监;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江
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江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6,471 股,持股比例 0.44%。江涛
先生和潘吉庆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
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10)潘洁羽女士
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
术有限公司技术员、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潘洁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潘洁羽女士和潘吉庆先生系父女关
系,和孟萍女士系母女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的要求。
  (11)曹正先生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 年 8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蚌埠市第一轻工业局蚌埠酒精厂财务科科员,1993 年 3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合肥东方实业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7 年 4 月至 2002 年 9 月历任合肥美
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分公司财务经理;2002 年 9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华
东中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财务管理部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
任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奥福环保财
务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曹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99 股,持股比例 0.01%。曹正先
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12)张旭光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目前,张旭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1,895 股,持股比例 0.21%。张
旭光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3)张凤珍女士
久境外居留权。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德州昌源纸业有限公司质检
员;2004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历任德州市新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助
理、工程经理助理、主管会计;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山东铭源乳胶有
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 年 9 月至今历任奥福环保主管会计、财务部副经理、审
计部主管、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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