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9.9992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39 元/股。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蜀、严丹华、张舰兵、龚池华、张新龙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
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