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苏州新锐合金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
单》”)等公告。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
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
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何洪先生,吴何洪先生现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作为公司重要管理者,在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
展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作用。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本激励计划有助于提升
激励对象的参与积极性,并能更好地发挥领导者的带头作用,从而有助于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此外,激励对象中包含实际控制人之女暨外籍员工XINER WU 女士,公司
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该名外籍员工任公司总裁助理,主要负责公司
国际业务,并协助公司总裁管理海外子公司及工程工具事业部。公司境外业务占
比一半,该员工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将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吴何洪先生及其女儿XINER WU女士作为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