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3,152,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29,315,298.30 元(含
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
比例。
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3,152,98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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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 18 号
咨询联系人:陈苗、蒋文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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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8-87809296
传真电话:028-87867574
电子邮箱:sec@cdald.com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