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
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 8.6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均无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均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实施。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
同意,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5/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6,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6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60.29 万股~690.44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3%~0.65%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和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从而进一步增厚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促
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方案及相关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
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
为准。
按上述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00 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8.69 元/股测算,
预计本次拟回购约 690.44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按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本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日起,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 1,067,324,206 股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69 元
/股测算,回购股份全部注销用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及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1,067,324,206 100.0000 1,062,731,806 100.0000 1,060,435,606 100.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以目前公司股本情况测算,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3年12月31日财
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活
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
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回
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5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及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5,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先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浙江祥源实业
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335,300股,增持
金额55,382,081.28元。公司部分董监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1,541,700股,增持金额9,914,139.97元。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先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祥源实业及公司部分董监高后续将
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计划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其
交易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亦不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
划。相关股东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向董监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并收到如下回复:公司控股股
东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
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本次回购
完成后,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或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以最大限度维护本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数量等;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本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等事宜;依据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
求),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管理层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