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000848 公告编号:2024-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周三)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0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和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共 165 人 , 代 表 股 份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451,247,25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145,249,2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9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145,529,3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6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80,05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145,249,2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9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
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723,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666%;弃权 375,26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56,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 0.2730%;弃权 375,2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723,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666%;弃权 375,26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56,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2730%;弃权 375,26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723,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666%;弃权 375,26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56,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数的 0.2730%;弃权 375,26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723,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666%;弃权 375,26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56,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2730%;弃权 375,269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890,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429%;弃权 350,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923,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1758%;弃权 350,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3,833,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3835%;弃权 375,2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66,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1.5717%;弃权 375,2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746,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9.5563%;弃权 1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211,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9.7228%;弃权 1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0%。
表决结果:本提案关联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军、梁启
朝已回避表决,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177,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2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210,0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9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
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