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6,982.4103 万股增加至 93,231.4604 万股。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全部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
层面考核未达标以及 8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
意回购注销 116.8604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预计在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再回购注销本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将调整为 163.6045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93,231.4604
万股减少至 93,067.8559 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