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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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 5 天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亲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并以 19.18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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