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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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不超过 2.10 亿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质押等,其中为子公司安科优选(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优选”)
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安科优选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
的融资额度为 3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 3000 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安科
优选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安科优选(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担保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
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
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
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687.39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0%,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以及因担保
债权逾期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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