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被保荐公司简称:陕西能源
信证券”
、“西部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超 联系电话:0755-2383505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泽由 联系电话:010-60833031
保荐代表人姓名:滕晶 联系电话:021-68886972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丹弘 联系电话:021-6888697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泽由、罗丹弘、王苗苗、冯小楠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4 月 1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取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取得上市公司关联方清单,查阅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
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是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
务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门
是
部审计部门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
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是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
查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查
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
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
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
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是
义务
不适用
务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
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
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
是
情形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公开承诺,检查承诺实现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比对。
息披露文件,分析其合法合规性。
了解交易支付对象及支付原因。
查询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之交易对手方的工商信息,对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的执
行情况进行财务抽凭,了解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的预付款项和应收款项的情况。
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或者风险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基于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超 李泽由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滕晶 罗丹弘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