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28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非洲投资”或
“主债务人”),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为借款担保,担保总
额为1.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82亿元)。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已实际
为金属非洲投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11亿元)
(不含
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
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
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长期借款的再融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金
属非洲投资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 1.1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保证书》,由公司为金属非洲投资在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合同的主合同为中国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与金属非洲投资(作为主债务人)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所签署的借款总额为 1.1 亿美元的承诺性定期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将在主合同清偿后解除本项担保,并在本项担保解除后
买卖、交易、承诺、合约及/或任何性质的责任、债务、约定及/或根据任何账单、
汇票、票据、担保及/或补偿保证到期应付及/或欠下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的任何及所有款项;
(2)已累计或将累计利息;
(3)主债务人应付予中国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的佣金、费用及其他收费;及(4)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
向主债务人及/或担保人追讨款项及/或为强制执行及变现任何保证或担保或其他
与主债务人/担保人/或本担保契约就本契约担保的任何款项、责任或债务做出的
任何其他担保、补偿保证或保证有关而合理招致且金额合理的任何性质的任何律
师或其他费用、开支、代垫费用及/或付款(按完全补偿基准计算)。本次担保不存
在反担保。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
同意上述担保事宜。此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美元
担保金额占
担保人 被担保人最 本次担保前对 是否
担保 被担 上市公司最 是否有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被担保人的担 本次担保金额 关联
人 保人 近一期净资 反担保
例(%) 负债率(%) 保余额(注) 担保
产比例(%)
金属
中信
非洲 100 24.75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4.08 否 否
金属
投资 约 7.11 亿 约 7.82 亿
元) 元)
注: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金属非洲投资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担保余额为 1 亿美元。本次担保为公司就金属非洲投资与中国银行(香港)
有限公司在本月续签的借款合同的新增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为金属非洲
投资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长期借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1 亿美元。(汇率
按照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7.1063 计
算)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8 月 10 日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301-04 室
注册资本:68,400 万美元
商业登记证代码:69747380-000-08-23-7
公司董事:吴献文、刘宴龙、赖豪生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管理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18,196.15 118,418.69
总负债 28,969.85 26,961.52
净资产 89,226.30 91,457.17
/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40 0.00
净利润 -2,024.09 13,066.57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金属非洲投资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人金属非洲投资不
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金属非洲投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金”指乙方
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应偿还
的本外币借款本金。
买卖、交易、承诺、合约及/或任何性质的责任、债务、约定及/或根据任何账单、
汇票、票据、担保及/或补偿保证到期应付及/或欠下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的任何及所有款项;
(2)已累计或将累计利息;
(3)主债务人应付予中国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的佣金、费用及其他收费;及(4)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
向主债务人及/或担保人追讨款项及/或为强制执行及变现任何保证或担保或其
他与主债务人/担保人/或本担保契约就本契约担保的任何款项、责任或债务做出
的任何其他担保、补偿保证或保证有关而合理招致且金额合理的任何性质的任何
律师或其他费用、开支、代垫费用及/或付款(按完全补偿基准计算)。
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
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并在本项担保解除后 25 个月内保留追偿权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
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担保情况有两类:
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103 亿元人民币及 8.44 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
余额为 43.72 亿元人民币(其中美元担保均按照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中国人民银
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7.1063 折算为人民币合并计算)。
提供的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均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其中:
(1)保证
担保总额为 3.42 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 1.83 亿美元。
(2)股权质押: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属秘鲁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持
有的前述两个项目股权做质押为前述两个项目的债务提供担保,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对应的债务余额为 4.86 亿美元。
综上,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 143 亿元人民币及
分按照 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7.0827
计算)。上述担保实际余额为 10.74 亿元人民币、8.45 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6.93%。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