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11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0.525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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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