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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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3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何愿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因吴蕙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因吴蕙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期一致。
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
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因吴蕙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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