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4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
际亲自参会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
决定取消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就取
消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其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
次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研究,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第8项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除取消上述提案事项外,公司
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