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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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3201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000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2023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
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
并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实
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的办理结果为准。
股,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停止转股,合计总股本增至 80,014,971 股。根据“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并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
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
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14,9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2,005,988 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80,014,9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49766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478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497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014,97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2,020,95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9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80,014,971   100.00   32,005,988   112,020,959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
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
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
应的调整。
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由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纽泰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或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
超过人民币 38.3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7.27 元/股(含)。具体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每股收益为 0.65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9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杰
  咨询电话:0517-84997388 传真:0517-84991388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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