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号)
(以下简称“工作函”
),现将工作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
)、上海证
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融资租赁公司
额为 24.07 亿元,较期初增加 18.42 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4,500
万元。根据前期公告,2023 年 8 月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所持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100%股权;9 月融资租赁公司拟同控股股东及
其控股的 7 家子公司合计开展不超过 21 亿元融资租赁投放业务,其
中 3 家公司在 2023 年上半年亏损,2 家公司自 2022 年至今亏损,2
家公司至今未开展业务;2024 年 3 月,融资租赁公司拟同 4 家控股
股东的子公司、孙公司合计开展 2.4 亿元融资租赁投放业务,其中 3
家资产负债率超 70%、2 家亏损,年利率较 2023 年降低。公司在前
期工作函回复中称,公司测算涉及融资租赁业务的最大风险敞口约
在转租业务完成后予以偿还。
请公司:(1)以表格列示自公司收购融资租赁公司至今,融资
租赁公司已投放的业务情况,包括对手方、已投放金额、租赁期限、
剩余期限、是否按照利率支付租金等,并逐家说明是否有无法正常
履行的风险;
(2)请说明 10 亿元资金支持是否已偿还,若否,请说
明理由及具体偿还时间;(3)请结合最新融资租赁开展情况、各对
手方履约能力、应收款等因素,再次测算截至目前的最大风险敞口,
并提示相关风险。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关于关联交易
为 94.76 亿元,较 2022 年增长 14.89%,较 2021 年增长 52.94%,交
易对手方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同时公司已连续两年业
绩下滑。
此外,2023 年度发生临时公告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6.99 亿元,
其中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永通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分别为 3.09 亿元、
请公司:(1)补充说明近三年公司各类产品营业收入中,关联
交易收入金额、所占比例,说明业绩下滑同时关联交易金额增长的
合理性;(2)补充披露前五大关联销售对手方和前五大关联采购对
手方的主要交易产品、交易数量、交易金额和平均交易价格,并按
产品分别说明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
异,若存在,说明理由;(3)补充说明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3 笔未在临
时公告披露的大额关联交易的交易内容,以及前期未计入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款项期末余额 3.10 亿元,
较期初增加 1.93 亿元,
大幅增长 164.96%,
主要为新增 1 年以内账龄的预付款项 2.88 亿元,其中前五名预付对
象预付款合计占比 52.70%,集中度较上期增加 7.29 个百分比,有 3
家与上期不同。前五名预付对象中,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同时为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对象,公司向其预付款项期
末余额 4,556 万元,对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8,621 万元;前五名应
收对象中,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位列第一,期末欠款余额 1.68 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名预付对象的基本信息、是否关联
方,以及预付款项对应的业务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2)
补充说明公司本期与控股股东形成应收账款对应的业务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同时作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及主要客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
潜在利益输送;(3)结合公司近两年业绩下滑等情况,说明本期预
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并说明本期前五名预付对象较上期变化
较大的原因。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5.70%,较 2022 年的 49.71 亿元、39.33%,2021
年的 21.83 亿元、24.57%,金额及占比均逐年增加。本期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93.87 亿元,较上期下降 10.29%,而前五名
供应商中关联方采购金额较上期增长 23.62%,整体采购规模下降的
同时,关联采购集中度上升。
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大供应商中关联方的具体名称、关
联关系、采购内容、对应金额及占比;(2)承接上一问,逐家说明
选择向关联方采购的考虑和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价格与市场
价对比、商品质量等方面;(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近年来在整体
采购规模下降的同时,关联采购集中度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存在潜在利益输送及资金占用情形。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问题 2、3、4,补充披露对于公司关联交易的
内部控制、定价机制,以及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完整性执行的具体
审计程序,并发表意见。
三、关于控股股东财务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发生额合计 400.24 亿元,
为近三年最高,但从未发生过贷款业务。与此同时,报告期末货币
资金 86.17 亿元,为近三年最低;期末有息负债合计 157.95 亿元,
为近三年最高。综上,公司多年来在控股股东财务公司只存不贷,
且本期在货币资金处于历史低位、有息负债处于历史高位的同时,
在控股股东财务公司存款的发生额处于高位。
请公司:
(1)补充说明 2023 年度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
额、日最高存款余额、每月末存款余额利息收入、平均存款利率及
其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差异等,并与 2021 年、2022 年对比分析是
否出现较大波动;(2)结合货币资金处于近三年最低水平、有息负
债处于近三年最高水平的情况,以及融资成本、日常资金需求,说
明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仅发生存款业务未发生贷款业务、且本期在
财务公司存款发生额达到近三年最高值的合理性,尤其是在财务公
司高额存款的同时公开发行可转债进行融资的必要性;(3)结合公
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相关规定,说明对财务公司存款采取的风险管
控措施,并说明措施的有效性;(4)说明本期存放在财务公司资金
是否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合
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其他方实际使用
等变相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补充披露对公司货币资金
和集团财务公司存放资金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并发表意见。
四、关于业绩表现
业收入 129.19 亿元,同比下滑 11.34%。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分
别实现归母净利润 3.98 亿元、
同比下滑 81.44%、69.06%;
扣非后净利润 3.78 亿元、0.62 亿元,同比下滑 82.06%、83.56%;
毛利率方面,除己二酸、PC 以外,其余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均已连续
两年下滑。公司披露原因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工业丝、帘子布、切
片等因市场原因,2023 年价格较同期有大幅下降,导致利润较同期
相比大幅减少。
请公司:(1)以表格分产品列示近三年对应的市场价格、销售
价格及波动情况;(2)结合市场需求、竞争格局、行业发展情况、
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大幅下
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与行业整体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相背
离的情形,如存在,请分析具体原因;(3)补充披露未来主要产品
的预计价格走势,是否可能持续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是,补充披露公司的应对措施,并进行风险提示。
五、关于募投项目
双酚 A 项目(二期)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符合计划,募
集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到位,拟投入 10 亿元,但截至期末实际
未投入任何资金,公司称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是主要受 PC 行业
的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暂未开工。但同时,年报中“主营业务分
产品情况”显示,本期 PC 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21.27%,毛利率
较上期增加 59.26 个百分点。此外,公司在 2023 年 3 月 14 日披露
的募集说明书以及前期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称“ 预计
国内双酚 A 需求量将大幅增加”
“公司实施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
(二期)是满足国内双酚 A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需要”等,与年报
中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不符。
请公司:(1)补充说明募投项目相关行业的具体情况,并说明
短期内公司关于该行业景气度的表述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如是,
说明前期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否审慎,是否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
的困难和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并予以披露;(2)说明截至目前该募
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结合现有产能情况、产销量及市场需求情况,
说明暂未或迟延投入建设该募投项目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带
来的影响、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3)补充
说明对应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是否制定相关措施保障募投项目后
续按计划推进并取得预期效益。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
见。
六、其他问题
值为 2,200.79 万元,上年账面价值为 0。请公司说明本期研发支出
资本化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并补充披露具体资本化条件,
以及本期产生的开发支出具体内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
万吨特品尼龙 66 切片”项目账面余额 1.76 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
预算比例 119.30%,但状态显示“未完工”
。请公司说明该在建工程
项目投入进度超过 100%但仍未完工的原因,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
形,是否存在实质推进障碍,并说明预计完工时间。
建筑物,因钢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类房屋建筑物预计使
用寿命相对较长,公司将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
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该类房屋建筑物折旧
年限由 25 年变更为 40 年,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 2 家
子公司的 2023 年末总资产分别为 126.86 亿元和 43.82 亿元。该会
计估计变更影响固定资产金额 433 万元、营业成本 401 万元、存货
限、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情况等,进一步补充说明上述折旧年限发生
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资账面价值 10.31 亿元,其中联营企业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南首恒)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28 亿元。2021 年度、
认投资损益-60.09 万元、-4,740.39 万元和-1,959.56 万元;河南首
恒净利润分别为-122.63 万元、-8,176.92 万元和-4,019.51 万元。
请公司补充说明对河南首恒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并说明河南首恒近三年皆发生亏损的情况下未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计
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动资产账面价值 7.37 亿元。根据财务报表附注,预付设备款 3.85
亿元、预付工程款 2.61 亿元。年报未披露上述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大交易对手方、是
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潜在的利益输送或资金占用情形,
并列示主要交易内容和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准备回复
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完成工作函回复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