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 下 简 称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 详 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4-016)。
下简称“新增鼎公司”,持有公司29.90%的股份)出具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新增鼎公司推荐提名王建亭先生(简历见附件三)为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议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之选举王建亭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
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新增鼎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请增
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因上述股东增加临时提案导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
由等额选举调整为差额选举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不
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 1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5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
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
席会议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2 —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制度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处置重整计划已提存剩余偿债股
票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3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或由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增加,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
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4-007)、
《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以及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
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9.00、提案 11.00 和提案 1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提案表决。提案 15.00、提案 16.00 和提案 17.00 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
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2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提案 16.00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 2023 年度工作述
职。
— 4 —
三、会议登记办法
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64)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代
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凭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须在2024年5
月2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5-33356391、0755-33356808
传真:0755-33356392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 11 号汇通大厦 11B
邮编:518064
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 5 —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 6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达相同意见。
— 7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3:00。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8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表表决意见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
表决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后果
由本人(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
东大会结束。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等制度的议案》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处置重整计划已提存
剩余偿债股票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注:1.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其一打“√”;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拟选候选人对应的表决意见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东如对该提案选择了表决意见,其表决意见为无效表决。
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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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王建亭先生简历
王建亭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
曾任台湾宏基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总监,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中科建设供应链管理发展
(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祝泰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枣矿物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湾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
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
王建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处担任职务,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