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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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
    (〔2024〕10 号)。根据 2024 年 4 月 30 日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罚决定书》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
接安排第六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起复牌。
金股份”变更为“ST 汇金”,证券代码仍为 30036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
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日开市起复牌。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六条,新规则施
行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但在新规则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
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0 号),公司股票
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
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
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对于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编号:2023-028)及相关公告,予以更正,追溯调整 2021 年度财务
公告》
报表。公司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
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
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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