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认购资格,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6 名激励对象作为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92 人调整为 17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246.45 万股调整为 232.05 万股。
上述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5 月 10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以 10.0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77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