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7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207,723,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723,76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大道 97 号 1 栋优诺国际 1204
咨询联系人:王生兵 陈银
咨询电话:028-87373422
传真电话:028-87370871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