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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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根据《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
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
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股价变化,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
等因素综合考量,为推进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对本次回购方案的
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52 元/股
(含本数)”。除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变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李
明芳先生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董事会同意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或等值外汇),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相关事宜并
签署与业务往来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后,2024 年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4 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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