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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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481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安杰思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7.00
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
   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3,400,971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919,90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3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
售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 名,锁定期为自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5,364,704 股,占安杰思
股本总数的 26.55%。其中,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222,575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38%;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份数量为 15,142,12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6.17%。现锁定期即将届
满,将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顺延至原上市流通日期 2024 年 5 月 19 日的下一交
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
售股,自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安杰思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首发限售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达安基因、广州达安、苏州新建元、天堂硅谷正汇为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
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
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
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安杰思股东宁波道合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
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
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
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安杰思战略配售股股东安杰思员工资管计划承诺所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
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5,364,704 股,占安杰思股本总数的
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杰思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顺延至原上市流通日期 2024
年 5 月 19 日的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
    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天
    堂硅谷正汇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合
      (有限合伙)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5,364,704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
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
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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