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
室。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30 人,代表股份数为 229,496,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26 人,代表股份数为 229,460,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41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代表
股份数为 3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为 4,142,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1%。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数为 4,106,8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数为 3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229,48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38%;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229,48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38%;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229,48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38%;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9,48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38%;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229,48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份的 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3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62%。
表决结果:同意 229,48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份的 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3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62%。
表决结果:同意 229,48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3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38%;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229,49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4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