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城地香江 股票代码:603887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
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编制。海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
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
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券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称: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596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120,000 万元(1,200 万张)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数量:120,000 万元(1,200 万张)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
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
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评级及资信机构:本次可转债主体(上海城地
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 BBB 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BBB 级,评级展
望为负面。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2023年度发生业绩下滑的情况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度/2023 年末 2022 年度/2022 年末
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70,425,470.73 2,683,573,082.72 -1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0,970,758.38 1,101,079.95 -56,49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60,359,021.67 -26,965,331.78 -2,348.9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60,140,663.57 367,092,690.89 7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95,579,211.21 3,416,472,239.48 -18.17
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3.70 亿元,同比下滑 11.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6.21 亿元,较去年同期由盈转亏,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0 亿
元,较去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规模增大。但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方面,发行人相较去年同期增长 79.83%。综上,2023 年度,除营业收入发生的小幅度
下降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发行人子公司香江科技商誉减
值 4.85 亿元及客户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增加 8,485.80 万
元所致。
(二)2023年度发生较大金额商誉减值的情况
定位发生变化,与并购时的经营预期发生较大改变,且短期内预计不会恢复到历史水
平,根据资产评估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发行人 2023 年度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85
亿元。具体内容可详见发行人披露的公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号:
(三)2023年度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的情况
同比下滑 18.1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重大损失的情况,主要原因系发
行人子公司香江科技商誉减值的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的显著金额亏损,净资产规模的
小幅下降以及公司预计其子公司香江科技利润率短期内无法恢复到历史水平,且未来
年度暂无可靠的经营手段改善等情况,均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商誉减值及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重大损失的情况。上述情况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及偿债能力均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上述背景下,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仍维持稳定,
且 202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出现显著增长。发行人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债券
持有人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海通证券将持续
跟踪城地香江本次可转化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情况,督促城地
香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
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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