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九、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34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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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3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
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会议议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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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或扰乱会议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
扰股东大会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四、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的,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
股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发言人数以 15 人为限,超过 15 人时,以持
股数多的前 15 名为限,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少安排。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
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未经大会主持人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
行摄像、录音或拍照。开会期间请与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
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七、股东大会需审议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本次
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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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
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实行累
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
二、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所选择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
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三、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
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四、每一议案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参加清点,并由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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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国网
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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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
会严格落实《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各项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高站
位服务大局,高起点改革突破,高质量稳健经营,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走深
走实。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
其中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4 名。2023 年 1 月,股东大会补选马晓燕女士为
非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独立董事王遥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
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2023 年 5 月,股东大会补选刘俊勇先生为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因
工作原因,张贱明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10 项规章
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新建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1 项,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法
人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董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审议通过议案 40 项,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提交股东
大会各项议案共 20 项,全部获得高票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全部过会议案均
已执行完毕或正按既定计划推进落实;董事会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为监事会监
督履职提供坚强支撑;做实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为董
事会提升决策效率效果提供坚强支撑;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披露信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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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扎实推进提质挖潜增效,用实干
和担当向股东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情况
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推动 ESG 治理持续提升,巩固高质量发展领先优势。根据“央企 ESG·先
锋 100 指数”评价模型,从 ESG 治理、社会价值、风险管理三个维度对公司 ESG
工作进行诊断提升,全年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两次,审议通过完善 ESG
管理制度、披露 ESG 报告等重要议案,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
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连续三年编制披露年度 ESG 报告,并入选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ESG 优秀实践案例”,其中,2022 年度 ESG 报告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ESG 最佳实践案例”,得到各方一致好评。公司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
经节目中心)
“中国 ESG 上市公司先锋 100”榜单、
“中国 ESG 上市公司金融业先
锋 30”榜单,入选 2023 年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 ESG 百强”榜单,获评中国
社会责任百人论坛、责任云研究院责任犇牛奖“ESG 先锋企业”。
二是坚持服务实业不动摇,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金融服务
实业能力。英大信托高效助力国网数智司库体系建设,服务电网资金规模超
元;依托“电 e 金服”,成功落地国内首单能源供应链服务信托项目,融资成本
单日利息低于 0.01%,支持保链稳链、助企纾困;英大信托行业评级获评最高等
级 A 级,再次当选中国信托业协会监事长单位。英大证券发挥“电 e 金服”平台
作用,协同英大碳资产共同推出智网减排贷产品,发挥专业特长提供金融服务,
举办理财知识普及讲座及各类投教活动 260 余场。持续扩大碳金融业务布局。旗
下英大碳资产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年内“碳 e 融”业务规模超 50 亿元,新增 2
款“碳评+绿金”标准化产品;加强碳领域研究,参与《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指南》等行业标准和《电网企业碳盘查工作指南》国网企业标准的制定,加
快碳减排方法学开发;提升行业影响力,圆满完成碳博会参展工作,完成国网浦
东双碳展厅功能升级,高标准打造国网公司绿色低碳宣传阵地。深化电力装备业
务绿色数智转型。旗下置信电气着力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带动电工装备产业
绿色数智化转型;中标工信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战略急需基础产品攻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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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批“国家能源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与安全防护重点实验室”;完成首台大
容量 8,000kVA 一级能效非晶立体卷变压器设计方案及铁心研制,自主开发环保
气体环网柜核心元器件实现成功应用。置信非晶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武汉南瑞获批“赛马”实验室 1 个。置信电气 3 项产品入选国家“节能技
号(其中 2 家为国家级),2 家获“绿色供应链”认证,多类产品通过碳足迹认
证,连续 6 年入选“上海制造业百强”、连续 3 年入选“上海新兴产业百强”。
三是扎实筑牢风险防线,保障高质量发展安全。全方位筑牢风控堤坝,健全
完善事前风险管控,加强对子公司董事会议案的合规性审查,从法人治理层面加
强风险管控;编制内控监督评价重点问题标准化清单、金融投资风险管控手册,
优化集中度管理;建立金融单位风控工作评价机制,将年度风险偏好纳入负责人
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严格把握事中风险监控,优化交易对手黑名单管理功能,排
查潜在风险;加强风险在线监测和预警提示,提前收回高风险投资项目,开展现
场检查,及时预警提示风险,督导问题整改,严肃违规问责,强化各类风控措施
执行力度。
四是提升资本市场价值,展示高质量发展成果。根据最新监管要求,持续优
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流程,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2023 年公司实现信息披露零差错,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发展成
果。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高质
量、常态化召开 3 场次业绩说明会,首次在年度股东大会后组织券商研究员及机
构投资者专场调研交流,组织接待投资者调研活动 13 次,委派专人负责每日接
听投资者热线等,充分展示公司内质外形,传递公司价值,增进各方认同,促进
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齐头并进。积极履行央企上市公司责任担当,连续三年保持
现金分红比例 30%以上,用实际行动回报股东、回馈市场。
的充分肯定,公司在国资委“央企 ESG·先锋指数”中得分及排名三年来稳步提
升,2023 年首次跻身前 50;获得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颁发的“中国百强
企业奖”,中国企业 ESG“金责奖”最佳公司治理(G)责任奖;继 2022 年当选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副会长单位后,2023 年当选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副会
长单位,高质量发展工作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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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 年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
量有关要求和监管机构各项工作部署,规范履职行权,持续提升“国网英大”的
价值创造、价值认同、价值实现能力,确保“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完美
收官。
一是夯实法人治理与信息披露合规基础。严格落实新《公司法》和上市监管
要求,高效做好股东大会决策保障,强化监管政策宣贯,加强子公司监督管控。
提升内部信息报送质效,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更好发挥上市平台功能。加强顶层设计,稳妥推进实施,优化股权结构,
建立多渠道、市场化、可持续的金融资本补充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是务实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推进管理层与投
资者双向沟通反馈交流,探索开展上市公司集中业绩说明会、联合路演等新模式,
提升资本市场形象。完善市值管理,持续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基础、价值创造、价
值认同、价值实现能力。
四是持续提高 ESG 管治水平。完善 ESG 治理体系,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树立
资本市场标杆典范。对标国资委“央企 ESG·先锋 100 指数”评价体系,持续提
升相关指标,完善 ESG 工作机制,开展 ESG 绩效考核,持续提升 ESG 评级。积极
联动多方主体共同推进 ESG 发展,提升公司 ESG 市场影响力。
附件:2023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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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部过会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正按既定进度计划有序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董事出席情况
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2023 年
议 1 月 13 日
小可、陈斌开、宋洁
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2023年
议 4月15日
小可、陈斌开、宋洁
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2023年
议 5月17日
陈斌开、宋洁、刘俊勇
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2023年
议 8月29日
宋洁、刘俊勇
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2023年
议 10月20日
宋洁、刘俊勇
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2023年
议 10月25日
宋洁、刘俊勇
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2023年
会议 11月7日
斌开、宋洁、刘俊勇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大街乙 18 号英大国际大厦 121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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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0 票弃权)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等共 21 项议案。
内大街乙 18 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大街乙 18 号英大国际大厦 121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表决结果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和《关于修订<国网
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于调
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等共 11 项议案。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门内大街乙 18 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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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深入贯彻执行《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
精神实质,严格遵循并落实《公司章程》的各项严谨规定,坚持依法合规为基石,
独立公正为准绳,科学效能为导向的核心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全
心全意履行监督使命,构筑起一道坚实而全面的内部监管防线。监事会紧密围绕
公司的战略核心,对公司财务情况准确性、关联交易行为合规性以及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其行为合法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本企业
和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积极推动企业在规范运营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健
康发展和长远价值增长。现将 2023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2 名。
公司监事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对监事人员构成和任职资格的要求,本年度监
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目前,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孙
红旗先生,监事张朋先生、李经纬先生,职工监事张彤宇先生、邢峻先生。
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管机构的各项要求,以忠实、勤勉的精神全力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年度重点
工作的推进与落实进行了有力督导,充分发挥独立、公正的监督职能,着力开展
一系列监督工作。
(一)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一是持续完善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内部沟通交流机制,着力提
升监事间的协作效率与信息共享水平。通过增加定期和不定期的监事沟通频次,
确保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状况、重大事项的最新动态以及监督检查的结果实现及
时通报和充分讨论,提升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与响应速度。
二是加强制度及履职能力建设。按照最新监管要求监督《公司章程》的修订,
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进一步明晰了监事会的监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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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厘清了监事会日常运作规范流程;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参加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组
织的专题培训 2 次,业务素质更新紧贴政策前沿,确保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三是有效开展其他监督履职工作。监督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有序开展 2 项年度法人治理课题研究及应用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绿色
发展及ESG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性建议。实地调研英大碳资产、置信电气等公司,
了解业务经营发展情况,明确上市公司碳管理阶段性目标及工作举措,进一步提
升上市公司ESG管理水平。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11 项,详见附件。
(三)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情况
共7次,根据需要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事
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公司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发表监督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会议决议真
实、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公司财务和相关重大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以规范、透明的经营方式推动企业发展,
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谨有序,决策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保
障了公司的稳健运作与风险防控能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很好执行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是损害公司利
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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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重点监督公司重要财务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并
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续聘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
原则,经过了相关权力机构的批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合规进行了法定信息披露,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原则以及实际情况。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事会会议 7 次,审议通过议案 40 项,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无异议,并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均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
议部署,不存在违反董事会决议或未执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关联人名单表》,
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新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董监高声明与承诺》,严
格履行董监高股票减持规定等相关义务。
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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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的经营
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
了资产减值测试,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
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无法支付的应付
款项予以核销。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
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
来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其他工作
对公司需要依法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中期报告、2023 年第一和
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监督,按照要求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关注,对定期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和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电气等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明
确碳管理阶段性目标及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ESG管理水平,提高上市
公司ESG管理质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强化政治素养与专业技能培训。深入研习《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积极参与由上市公司监管机构主办的专题培训
活动 2 次,全面提升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履行能力。
三、监事会 2024 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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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
神,始终坚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义务,以勤勉尽职、
恪守职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大局,参与并
积极推动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力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完善监督工作体系
一是细化监督机制运行规范,确保监事沟通交流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运作。
围绕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对公司的战略执行、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风险管理等
核心环节进行监督,促进监督工作的信息透明与决策效率提升。定期通报监事会
监督检查情况,披露发现的问题及其潜在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监督
各项改进措施的有效落实,切实增强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是按照公司整体战略和重点工作计划制订监督重点事项清单,通过“监事
会监督工作联系单”形式,对公司重大投融资决策、重大关联交易、财务审计以
及对外担保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监督活动,通过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链条,
提升对公司相关监督事项的把控力,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完善。
(三)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积极跟进公司战略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细致监督,确保公司
在产融协同、融融协同过程中,始终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实
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二是严格遵循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必要时召
集临时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关键监督议案和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出席股东大会
并列席董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的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合规、审议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深入监督。
三是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的合规性,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反映公
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对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密切
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发布临时公告,监督信息披露
管理,保证披露的各项信息均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公平地传递给所有投
资者和社会公众,维护良好的市场形象和股东权益。
四是积极推动监督工作下沉,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调研、查阅报告等多种方
式,对相关工作进行实地调查。结合各子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以及公司年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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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主题调研活动,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日常经营
运作情况和合规管理动态。
五是加强课题研究与实践应用工作。2024 年,拟继续开展监事会相关课题
的研究工作,针对监督事项关键领域,形成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的专项研究报
告,向董事会、经营层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市值管理策略与实践”“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提高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效”等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
用和转化,切实保障并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六是强化对新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掌握,积极学习公司所处行业的前沿信息,
密切关注并及时了解公司开展的重大业务新动态,在深刻理解新业务特性的基础
上,深化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从更深层次把握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潜在问题。
积极主动地参与由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确保
与国家最新的监管政策保持同步更新和理解,使监事会的决策更具科学性和高效
性。
七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备《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以及《关联人名单表》,严格监督执行董监高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
确保相关人员均按照法定程序和义务进行操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提交《监事会
工作报告》,详尽总结 2024 年度监事会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效以及存
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科学规划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和改进方向。
附件: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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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序 会议 召开 召开 监事出席
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
号 届次 时间 方式 情况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八届监事会第 现场结合通 孙红旗、张朋、李经纬、 关于公司 2022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
四次会议 讯方式 张彤宇、邢峻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有
关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
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八届监事会第 现场结合通 孙红旗、张朋、李经纬、
五次会议 讯方式 张彤宇、邢峻
第八届监事会第 孙红旗、张朋、李经纬、
六次会议 张彤宇、邢峻
第八届监事会第 孙红旗、张朋、李经纬、
七次会议 张彤宇、邢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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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程小可、陈斌开、宋洁、刘俊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网披露。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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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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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 605,927,677.6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2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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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目标和业务实际,公司拟定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具体
报告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准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是以 2023 年度合并损益表(经审计)为基础,结合
各项业务收支计划进行编制。本预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 2023 年度
保持一致。
本预算所涉及的主体范围包括母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
股 73.4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 100%)、上海置信电气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100%)、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二、财务预算编制的基本前提
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国网合成绝缘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置
信电气非晶有限公司、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按照 15%税率预计,公司本
部及其余子公司均按照 25%预计。
三、主要预算指标
四、资本性支出预算
投资、生产线技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项目。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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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并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伟、马晓燕、刘昊回避表决,由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 票同意,0 票反对,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
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
是持续和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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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
行”)关联方发生的销售采购、存贷业务、经营租赁、资金融通、金融业务等的
关联交易额度已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万元) (万元)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660,000.00 607,100.00
销售采购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20,000.00 18,381.16
日均余额不超过 日均余额不超过
存款 广发银行
存贷业务
广发银行 100,000.00 100,000.00
综合授信
华夏银行 90,000.00 90,000.00
经营租赁收入 1,000.00 817.37
经营租赁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经营租赁支出 15,000.00 13,272.43
利息收入 广发银行 300.00 25.34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5,000.00 2,338.00
资金融通
利息支出 广发银行 1,300.00 140.00
华夏银行 1,200.00 0.00
手续费与佣金收入 480,000.00 369,308.64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手续费与佣金支出 3,500.00 8.94
金融业务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135,000.00 45,180.00
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 广发银行 30,000.00 0.00
华夏银行 30,000.00 0.00
注:(1)上表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业务实际执行低于预计数,系公司实际业务开展不
及预期所致。
(2)存款业务实际执行额低于预计数,系英大证券自有资金存放量较少所致。
(3)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业务实际执行额低于预计数,系英大证券实际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英大信托总体业务规模压降所致。
(4)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业务实际执行额低于预计数,系 2023 年市场行情原因,英大信
托、英大证券投资机会较少所致。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万元) (万元)
日均余额不超过 日均余额不超过
存款 中国电财
存贷业务 119,000.00 80,357.64
综合授信 中国电财 350,000.00 350,000.00
利息收入 中国电财 2,100.00 1,093.12
资金融通
利息支出 中国电财 1,90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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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存款业务实际执行额低于预计数,系公司本部在关联方的存款量低于预期所
致。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2024 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630,000.00
销售采购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23,000.00
日均余额不超过
存款 广发银行
存贷业务
广发银行 100,000.00
综合授信
华夏银行 90,000.00
经营租赁收入 900.00
经营租赁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经营租赁支出 15,000.00
利息收入 广发银行 300.00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5,000.00
资金融通
利息支出 广发银行 1,500.00
华夏银行 1,500.00
手续费与佣金收入 450,000.00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手续费与佣金支出 3,500.00
金融业务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105,000.00
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 广发银行 30,000.00
华夏银行 30,000.00
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2024 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日均余额不超过
存款 中国电财 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存贷业务
综合授信 中国电财 350,000.00
利息收入 中国电财 1,960.00
资金融通
利息支出 中国电财 1,5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张智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注册资本:829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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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25 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
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
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院 1 号楼
注册资本:28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注册资本:2178986.0711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
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
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
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
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
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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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注册资本:1538722.3983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
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二)关联关系
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 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
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控股金融类公司在广发银行的存款;综合授信是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
向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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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收取的租金和物业费;经营租赁支出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关联方的物业支付的租金和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息和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发行的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主要为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或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收入。
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
规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同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此类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
标条件确定,其他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
存款利率;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租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利率执行,具体融资利率由关联方根据融资人
的信用风险状况、融资期限等协商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信托业务中
对资金用途、还款方式、风控措施、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
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参照同业标准、按
照公司统一的业务政策向关联方收费,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咨询等业务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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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惯例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量、服务难易程度、附加服务需求等,双方按照
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向关联方支付的
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期货有限公
司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与服务对象公平协商确定;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
要参考产品的收益水平和安全性进行选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发生的销售与采购类关联
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对产品及服务的
需要,该关联交易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除了使公司通过销售
获得应有的收入和利润外无其他影响,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
和必要的。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
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同时,相关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
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
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
是持续和必要的。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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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续
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及满足监管要
求的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东伟、刘昊回避表决,由其他 9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中国电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其对
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是正常的商业服务,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
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
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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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成立时间:1993 年 12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院 1 号楼
注册资本:280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112.25 亿元、净资产
(以上数据为经
审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持有英
大集团 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自 2015 年 12 月 30 日以来,公司与中国电财连续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双方在金融服务业务方面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
中国电财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相
关金融服务业务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
定要求。根据公司对其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中国电财运作情况良好,未发现
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国电财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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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持续强化对中国电财的风险控
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中国电财关联交易情况,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制定了
《国网英大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有效保障了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资金安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满足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双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保函业务;
(6)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中国电财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公司在中国电财
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2)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
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
类存款利率。
在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并
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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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3)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每日存款余额做出了限制。
(4)中国电财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建立了各项风险控制制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必要资质,各项指标均达
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
务管理、降低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
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董事个人绩效情况,2023
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薪酬
姓名 职务
取薪时间 (税前,万元)
杨东伟 董事长 0
马晓燕 董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111.18
俞华军 董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105.21
段光明 董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96.19
张凡华 董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101.70
刘 昊 董事 0
杨骥珉 董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70
程小可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12
陈斌开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12
宋 洁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12
刘俊勇 独立董事 2023 年 5 月-2023 年 12 月 6
张贱明 董事(离任) 0
王遥 独立董事(离任) 2023 年 1 月-2023 年 5 月 6
部分董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
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
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从公司取得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
标完成情况、ESG 治理绩效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公司董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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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4 年
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3 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
为税前金额):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薪酬
姓名 职务
取薪时间 (税前,万元)
孙红旗 监事会主席 0
张 朋 监事 0
李经纬 监事 0
张彤宇 职工监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85.21
邢 峻 职工监事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 73.17
部分监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
制度领取。公司监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