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4-030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16 名
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核结果为“不合格”,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
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118 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合称“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修订稿)。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本激励计划。
度第一次 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和《关于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将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
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 26 名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等原因,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67 万股进
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 267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
成就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 16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4 名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140.11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对 1,201 名激励对象
所获授的 2,916.342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 16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
果为“达标”,应对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140.11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
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账户(B886112545),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
办理了对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
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 7,439,370,720 100.00 -1,401,180 7,437,969,540 100.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
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
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
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
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
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
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