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证券之星 2024-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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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永创智能                       股票代码:603901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股票代码:11365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
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海通证券作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
                                  “公
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
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
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
   永 02 转债。
(三)债券代码
(四)债券发行量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2 年 8 月 4
日至 2028 年 8 月 3 日。
(六)票面利率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4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2.50%。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可转债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T+4 日,2022 年 8 月 10 日,即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8 年 8 月 3 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07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13.94 元/股。
(十)评级事项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一)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二)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海通证券。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
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8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
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的库存股)确定。
  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487,902,458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
户的股份余额 3,085,100 股后应分配股数共 484,817,358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785,388.64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54.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可参
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
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而确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
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
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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