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
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合晶”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
上,关联董事刘苏生、焦平海、邰中和及毛瑞源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
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
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
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
合晶科技股份 受合晶科技客户终端
产品、商品和服 6,000.00 2,265.47
有限公司 产品需求减缓影响
务
合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
盛美半导体设 10,000.00 无重大差异
供的产品和服
备(上海)股份 71.24
务
有限公司
小计 10,000.00 9,116.34
(三)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 本次预计
初至 2024 年度
本次预计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易 31 与关 度实际 2023 年度
关联人 2024 年度 业务比 业务比
类别 联人累 发生金 实际发生
金额 例(注) 例
计已发 额 金额差异
生的交 较大的原
易金额 因
向关联人 合晶科
销售产 技股份 预期订单
品、商品 有限公 增长
和服务 司
合晶科
技股份 预期采购
有限公 需求增加
司
接受关联
盛美半
人提供的
导体设
产品和服
备(上 无重大差
务 100.00 0.12% - 71.24 0.08%
海)股 异
份有限
公司
小计 12,100.00 14.39% 1,373.71 9,116.34 10.84% -
注:按 2023 年度同类业务计算。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编号 16138282
成立时间 1997 年 7 月 24 日
负责人 焦平海
资本额 新台币 5,427,437,300 元(最后更新日期 2024 年 3 月 31 日)
住所及主要办
中国台湾桃园市龙潭科学园区龙园一路 100 号
公地点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抛光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要财务数据
(单位:新台 26,430,776 18,162,593 10,047,814 568,755
币千元)
关联关系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专业的半
导体硅材料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
履约能力
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
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成立时间 2005 年 5 月 17 日
负责人 HUI WANG
注册资本 435,707,409 元
住所及主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 1690 号第 4 幢
办公地点
主营业务 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 9,753,797,716.90 6,458,265,703.22 3,888,342,742.05 910,521,979.19
币元)
公司董事焦平海之兄弟 STEPHEN SUN-HAI CHIAO 担任盛美半导体设备
关联关系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将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
为专业的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
履约能力
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
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接受关联人提供
的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
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
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
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
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
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
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雯 张俊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