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二、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
三、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案
(一)
《关于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赞比亚公司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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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5 月 14 日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5 月 14 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16 号中材国际大厦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选举监票人(股东代表和监事)
三、审议会议议案
款向天山股份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接受股东就以上议案相关问题的
提问
五、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六、由监票人清点表决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八、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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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
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发言议程进行前到发言
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三、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
四、股东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在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
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的发言和质
询。
五、表决办法:
种方式记名投票表决,股东(包括授权代理人)对于每一表决事项,
对“同意”、
“反对”
、“弃权”只能表达一种意见,并在相应的栏目划
“√”
,关联股东应回避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股东(包括授权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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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
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并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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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赞比亚公司
银行借款向天山股份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按穿透持股比例为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材水泥”
)的控股公司赞比亚公司银行借款事项向新疆天山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
)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 1513 万美
元,担保债务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赞比亚公司
为此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赞比亚公司因业务实际需要,于 2023 年 11 月向银行申请借款,
借款合同金额 4350 万美元,因其规模较小,无法以信用方式取得足
额借款,天山股份作为其间接控股股东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
为开具融资性保函,金额 4450 万美元,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和
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了《关于公司增资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中材水泥完成了第一次增资的市场监管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持股比例 40%,天山股份持股比例 60%。按照公司与中材水泥、
天山股份的增资协议,以及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按穿透
持股比例为赞比亚公司银行借款事项向天山股份提供反担保,担保金
额为 1513 万美元,担保债务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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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赞比亚公司将以保证方式为本次担保提
供对应的反担保,双方将签署反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已纳入公司 2024 年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并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
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赞比亚公司为中材水泥控股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注册资
本:10 万克瓦查,注册地:赞比亚首都卢萨卡市东南部 Chongwe 区,
法定代表人:张元慈。中材水泥通过中国香港及非洲毛里求斯两层投
资平台持有赞比亚公司 85%股权,African Brothers Corporation
Limited 和自然人周伟合计持有赞比亚公司 15%股权。该公司主要经
营范围:“SINOMA”牌水泥、熟料、商混、骨料、烧结砖、机制砂等
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赞比亚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因此赞比亚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赞比亚公司资产总额
净资产 41,798.57 万元,
资产负债率 63%,2023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3,610.74 万元,净利润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赞比亚公司资产总额 115,407.45 万元,
负债总额 70,708.61 万元,净资产 44,698.83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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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签订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范围为天山股份所出具的融资性保函项下的保函金额
(二)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为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分
笔到期,则每笔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若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中材水泥所属赞比亚公司银行
借款事项向天山股份提供反担保,担保是为满足赞比亚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符合与中材水泥、天山股份投资协议及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等规
定,公司按穿透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赞比亚公司将向公司提供相应
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赞比亚公司如无法按时偿还银行借款,担保人需按照各自股比承
担偿付义务。赞比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后续公
司将督促赞比亚公司积极推进相应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增强自身信
用,产生充足利润及现金流保障银行借款履约。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 91.72 亿
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03%。其中,公司及子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8.59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5.92%;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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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2.58 亿元,约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 22.46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7%,公司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六、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
联董事印志松、朱兵、王兵、王益民、何小龙、蔡军恒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赞比亚公司将以相应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
为其担保的风险可控,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涉及为关
联方担保,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
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