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 260 号国资大厦 10 楼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袁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
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岩高岭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9,000 99.9979 2,000 0.0021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9,000 99.9979 2,000 0.0021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8,000 99.9968 2,000 0.0021 1,000 0.001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9,000 99.9979 2,000 0.0021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4,800 99.9934 6,200 0.006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3,800 99.9923 7,200 0.0077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4,800 99.9934 6,200 0.006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4,800 99.9934 6,200 0.0066 0 0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3,800 99.9923 6,200 0.0066 1,000 0.0011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
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3,800 99.9923 6,200 0.0066 1,000 0.001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3,800 99.9923 6,200 0.0066 1,000 0.001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3,953,800 99.9923 6,200 0.0066 1,000 0.001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 关 于 2023
预案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
事会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的议
案》
《 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
发放的议案》
《 关 于 2024
年度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
确定原则的议
案》
《 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
薪酬发放的议
案》
《 关 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
薪酬确定原则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蒋浩、韩叙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