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
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容及授权的范围无其他变化。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