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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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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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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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 226 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吴光洪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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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使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地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加强成本管控、加强款项回收、推动科研转化、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公司健康、
高效、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6.2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22.17%;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为-1.57 亿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截至 2023 年 12 月
二、2023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
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
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自身职责。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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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
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个数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召开 4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各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
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
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
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
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详细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
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披露临
时公告,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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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 积极拓展全产业链业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指导公司管理层,
在深耕主营业务的同时,不断拓展文旅农旅、产业运营等相关业务,进一步深化
全产业链市场布局,为公司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二) 加强公司规范化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继续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
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高效运作。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
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保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使得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电话、邮箱、上证 e 互动等多渠道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的沟
通与联系,使投资者能够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公司,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和谐
互信关系。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
取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专业化意见和建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
时发布相关信息。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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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
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2023 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
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自身职责。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个数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公司有关情况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
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
使岗位职权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
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损害任何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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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
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注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
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
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各项规定。
三、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
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事项及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重点监
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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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242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现将 2023 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增减
营业收入 62,837.03 51,435.56 2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05.47 -26,165.9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5,942.91 -28,141.59 不适用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06.76 -12,326.70 不适用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2,485.54 138,188.66 -11.36
总资产 265,581.32 283,504.48 -6.32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65,581.32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单位:万元
资产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35,902.33 22,888.56 13,013.76 56.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50.04 -13,050.04 -100.00%
应收票据 79.09 - 7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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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121,988.19 110,514.04 11,474.15 10.38%
应收款项融资 298.00 520.00 -222.00 -42.69%
预付款项 291.92 148.17 143.75 97.02%
其他应收款 2,531.10 1,823.46 707.64 38.81%
存货 2,876.13 2,635.03 241.10 9.15%
其他流动资产 1,374.76 3,754.90 -2,380.14 -63.39%
长期应收款 14,815.23 22,125.54 -7,310.31 -33.04%
固定资产 642.73 717.37 -74.65 -10.41%
无形资产 231.14 363.41 -132.27 -36.40%
资产总计 265,581.32 283,504.48 -17,923.16 -6.32%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据到期兑付所致。
料款增加所致。
系支付往来款所致,期后已收回。
抵扣留底进项税所致。
到浒溪平台公司回购款所致。
产摊销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为 142,378.96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2,470.56 万元,同比减少 1.71%。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短期借款 16,768.56 10,009.28 6,759.28 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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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1,539.68 12,320.12 -10,780.44 -87.50%
应付账款 83,913.45 87,800.41 -3,886.96 -4.43%
其他应付款 307.82 264.69 43.13 16.29%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834.70 15,059.99 2,774.71 18.42%
长期借款 3,000.00 5,000.00 -2,000.00 -40.00%
负债合计 142,378.96 144,849.52 -2,470.56 -1.71%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期内因经营活动现金需求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据到期兑付所致。
主要系浒溪平台公司归还贷款及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三)经营成果分析
元,同比增加 22.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05.47 万元,较上
年同期减少亏损 10,460.47 万元。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2,837.03 51,435.56 11,401.47 22.17%
营业成本 54,756.34 42,207.82 12,548.52 29.73%
销售费用 1,987.70 1,985.36 2.34 0.12%
管理费用 9,924.09 8,850.55 1,073.54 12.13%
财务费用 -720.45 -3,072.81 2,352.36 /
研发费用 2,229.71 2,835.35 -605.64 -2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705.47 -26,165.94 10,460.47 /
股东的净利润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资收益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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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受宏观经济形势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承接的部分项目毛利率相
对较低,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受地方财政收紧等影响,工程结算及客户回款放
缓,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
(四)现金流量分析
增加 26,744.50 万元,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506.76 -12,326.70 1,819.94 /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期相比有所改善,但受项目专项债资金使用受限等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仍
为负。
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行贷款增加所致。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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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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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054,713.27 元。其中,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152,553,234.25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6,838,944.42 元。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
因素,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杭州市园林绿化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 年度
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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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
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
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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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金额
尚 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辉、立信
讼过程中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保千里、东北证
组 、 2015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80 万元
年 报 、 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
立信等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萍 1998 年 1994 年 1994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之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1 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
戴金燕 2002 年 2000 年 2000 年 2020 年
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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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增减比例(%)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28 128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20 20 /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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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
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
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 2024 年
度董事的薪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月发放。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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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
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
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 2024 年
度监事的薪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岗位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
任职的监事无薪酬、津贴。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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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保证担保情况
根据金融机构授信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
际控制人吴光洪先生拟为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款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
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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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划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
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制定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
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
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
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可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
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
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除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正
数、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
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
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或规划综合分析权衡后提出预案。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
事认为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
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差异化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理。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
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订,确定该时段的分红回报规划。调整后的分红回报
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须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
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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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
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 年 4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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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规范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