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
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二、监事会同意《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
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