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4-008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报告。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3 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
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
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
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
并将被终止上市。
一、预计定期报告无法按时披露的原因
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致使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正在努力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
作沟通,确保尽早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
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相关规定,若公
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3 年度报告,公
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
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
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并
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