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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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主业产品行业特殊性影响,
回款周期较长,需要充裕的周转资金;二是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开
展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研发中心及科研项目等资本性投入资金支出较大。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4年4月
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18415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人民币26,743,491.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40,226,118.7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截至2023年
东的净利润的21.66%。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793,827.20 元(含税),本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比例为 21.66%,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
及资金需求
  公司属于制造业,正处于加快产业整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关
键阶段。主要产品多为国家定价,产品研制周期长、研发生产投入大。公司正处
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通过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主业相关的能
力建设,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的净利润 12,854,706.91 元,同比下降 65.75%。现阶段,受产品研发竞标机制变
化及回款周期长的影响,公司资金压力较大。为应对形势变化,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公司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综合上述情况,同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
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
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
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
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
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
的意见和诉求。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和《安徽长城
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将秉承为投资者创造良好回报的理念,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积极
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
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
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
金流量、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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