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
(三)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 栋 1701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2,466,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905%。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2,40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661%。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6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
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4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4%;
反对 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2%;弃权 11,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22.0544%;反对 4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740%;
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17.37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楼永辉律师、林佳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