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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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24-02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9日通过飞书通知全体监事,并
于2024年0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以及各项议案表决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
财务情况、公司交易,特别是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情况
予以特别关注,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要》。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
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3)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编制了《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为 62.38%。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4,670,000 股,股份用途为
股权激励,若上述股份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未完成全部股份激励授予,则未
授予的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金额为 17,550,74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本次
现 金 分 红 实 施 完 成 后 , 公 司 预 计 2023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及 股 份 回 购 合 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
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
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董事会
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控体系建设,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
理和修订,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方江西水星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经销商评审,符合公司经销商准入
资格,能够带动公司在该区域的销售业务增长,故纳入公司经销体系。公司根
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造成
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
关联方符合经销商资质要求,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定价标准为
公司制订的经销价,与非关联方定价依据一致,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实际情况及年度经营目标,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
用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绩效年薪的考核根据公司
年初制订的经营目标作为考核依据,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最终绩效年薪。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兼职的,按就
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部分预计无法收回的
应收款予以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资产价值。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含 7.8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含 7.8 亿元)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
可控的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 亿元
(含 7.8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相关权益,公司取消授予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4 万
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 71 人调整为 70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471 万股调整为 467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
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04 月 30 日,并以 8.1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7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3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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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水星家纺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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