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4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2024 年 6 月 24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蒋渊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四)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五)宣布现场会议休会,计票
(六)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七)出席会议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同时应
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
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
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
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
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
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股东。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投
票。
并签名。
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席申
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
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
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
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
系。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
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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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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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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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377,277,343.3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47,323,357.63 元。
经董事会决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30 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金红利 74,186,777.85 元(含税),同时公司 2023 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并
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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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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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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