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13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音玥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
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切实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以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出席公司监事会,审
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的保障
了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向前推进。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3,530,079.71 元,较上年同比减少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345,822.69 元。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规则》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
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5)。
(六)回避表决《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
目标、考核机制以及相关岗位职责,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
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不领取监
事津贴。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3 票。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仅审议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及其修正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可公司为了充分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公司战略发展
与经营管理层利益的深度绑定,增强公司管理人员的归属感,激励对公司发展有
特别贡献的核心员工,助力公司业务发展,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苏州裕
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其修正案进行修订,依照修订后的《股
权激励方案》对《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苏州
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修订并执行。
完成上述事项后,提交董事会备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
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