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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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赫雪
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等事项的监督核查。根据 2023 年
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并客观制定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相关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已对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
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
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前次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售、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了审计需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方案、审计费用及
质量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职
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不
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因履职需要
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
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已对《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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