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2,583.0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77,490.25 万股的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186.5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77,490.25 万股的 0.2407%;
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39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指定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权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1-015)。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为授予日,授予
价格为 2.93 元/股,
向 4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8.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 6,54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激励对象 406 人。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
予价格为 4.16 元/股,
对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 37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激励对象 24 人。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
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
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24 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
为144,580.45万元,
以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 营 业 收 入 均 值
入增长率60%。 58,091.35万元,增长
率为148.88%,公司业
绩满足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
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 件 的 376 名 激 励 对 象
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
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为良好及以上,当期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00%。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 2、 预留授予部分
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件的18名激励对象个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评价分数 S≥90 90>S≥80 80>S≥60 S<60 良好及以上,当期可
标准系数 100% 100% 60% 0% 解除限售比例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
说明
资金缴纳过程中,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
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3.40 万股。因此,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 406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6,545.30 万股,放弃认购的
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6 名原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8 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
本 次 激 励 计 划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由 6,545.30 万 股 调 整 为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 13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因其他原因身故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或因成为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15 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已与其解除解除劳动关系,其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0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原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92 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
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首次授予部分
本 77,490.25 万股的 3.3334%。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售限制性股票
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数量(万股)
董事长、联席总经
冯立明 700.00 280.00 0
理
黄超华 董事、联席总经理 700.00 280.00 0
乔竹青 董事、财务总监 700.00 280.00 0
刘志强 副总经理 500.00 200.00 0
甘学贤 副总经理 80.00 32.0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371 人)
合计 6,457.70 2,583.08 0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预留授予部分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售限制性股票
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数量(万股)
甘学贤 副总经理 100.00 50.0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7 人)
合计 373.10 186.55 0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656,837.00 4.2143 -27,696,300 4,960,537.00 0.640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27,925,500.00 3.6037 -27,696,300 229,200.00 0.029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42,245,663.00 95.7857 27,696,300 769,941,963.00 99.3599
三、股份总数 774,902,500.00 100.0000 0 774,902,500.00 100.0000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