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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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按照各项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
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38,560,394.59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
等因素,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
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
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计提减值准备。2023 年度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15,812.40 万元,转回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
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
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 86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
保函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
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
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
情况而做出的,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7 人因离职、自
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44,600 股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 90%;1 人因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 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 4,995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共
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595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未满足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离职、
自愿放弃的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9,595 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5 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226,150 股。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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