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分别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
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305.31万股的1.14%。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09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八、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06人,均为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
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修订后: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305.31万股的1.33%。其中,首次授予300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305.31万股的1.1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71%;预留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18.09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八、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09人,均为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预留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的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二、对“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中“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修订如
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06人,包括: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09人,包括:1、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2、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
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标准参照首次授予
的标准确定。
三、对“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中“二、授出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305.31万股的1.14%。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公司股本总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额比例
(万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持股 5%以上股东等
小计 90 30.0000% 0.3421%
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共【102】人) 210 70.0000% 0.7983%
合计 300 100.00% 1.14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
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305.31万股的1.33%。其中,首次授予300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305.31万股的1.1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
予权 益总 额的 85.71% ;预 留 50 万股 , 占本 激励 计划 草案 公 告时 公司 股本 总额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公司股本总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额比例
(万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持股 5%以上股东等
小计 130 37.14% 0.49%
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共 103 人) 170 48.57% 0.65%
预留部分 50 14.29% 0.19%
合计 350 100.00% 1.3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
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对“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解除限售安排和限售规定”中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修订
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前授出,其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其限售期分别为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期相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50%
解除限售期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50%
解除限售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对“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中“一、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09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
象可以18.09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18.09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
后,激励对象可以18.09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
六、对“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三)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计划(如有)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计划(如有)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七、对“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中“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
经营业绩的影响”修订如下:
修订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公司于2024年6月底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修订后: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公司于2024年6月底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本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
股份支付费用。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上述表述相关的内容
进行同步修改,修订更新后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等相关文件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修订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