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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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短
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该所涉事项的进
展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
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
分考虑公司在 2024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
算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
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了一系列业务
和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截
至 2023 年末,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外,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
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因此,同意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事项及 2024 年度薪酬的议
案》
  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
治理”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了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监事根据其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包含基本年
薪和绩效年薪),其中基本年薪为固定薪酬,原则上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是根据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提取的浮动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上述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
代缴。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上述薪酬方案已
含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上述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监事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汤志彬先生 2024 年度基本薪酬在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基础上不变。
  关联监事汤志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妍女士 2024 年度基本薪酬在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基础上不变。
  关联监事李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程振涛先生 2024 年度基本薪酬调整为 46.14 万元。
  关联监事程振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计机构编制的《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因以前年度发生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产生的资
金利息外,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程序合法、
定价公允,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确认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制定的,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存在为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进口
设备相关合同款项而将募集资金转账至信用证活期保证金存款账户的情况,截至
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将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等额款项及相关利息转回至募
集资金专户,上述情况未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具
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
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
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
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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