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扈纪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扈纪华,作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扈纪华,1953年出生,法学硕士。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全国人大常
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处长、副主任、巡视员。2017年12月13日至2023年2
月6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已离任。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2023年度,本
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扈纪华 1 0 1 0 0 否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机构组织的
培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外几名独立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了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的事项,具体如下:
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
,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上市规则》、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查 6 名非独
合《公司法》、
立董事候选人及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独立董
事认为 9 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
职的条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为公司发展积极地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在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相应的作用及义
务。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积极配合与帮助、以及在
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意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扈纪华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