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现
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胡嘉先生、吕海涛先生、黄如华先生、肖家河先生、徐小伍先
生、张亮先生,通讯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古朴先生、高刚先生,公司全体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
《 2023 年 度 董 事会工 作 报 告 》 刊登 于 公司 指 定 信 息 披露 网 站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
及其摘要》;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 年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
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和公司长
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
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各项
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有效保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
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对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可进行调
配,实际融资和具体合作机构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金融机构实际
融资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在具体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
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在上述
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
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方式以担保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同时,大横
琴集团拟按不超过实际担保金额的 0.3%(年化费率)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要素以实际签署的协
议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
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及担保费率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关联
董事胡嘉先生、吕海涛先生、黄如华先生、肖家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
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
需回避表决。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利用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
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理财相关决策事项,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
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
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4 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预计期限及预计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
议。关联董事胡嘉先生、吕海涛先生、黄如华先生、肖家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
需回避表决。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议案
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
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