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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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1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2010 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5 人,董事甄红伦和马小
川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总裁冯鑫先生进行表决;独立董
事刘国山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陈鼎瑜先生进行表决。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总
裁冯鑫先生主持。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提议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即 905,604,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股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 10,867,258.74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时,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
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
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
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向董事局提交
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的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九)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履
行社会责任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 ESG 委员
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一)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

    参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 2023 年度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年度
重点工作及个人定性考核评价三项指标考核情况,制定了 2023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巨潮
资讯网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鉴于公司董事冯鑫先生及薛楠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两者为该事
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 亿元,其中敞口额度为
中的敞口额度 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
署。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十三)关于拟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公司投资管理水平,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珠海港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四)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俊善、刘国山、陈鼎瑜、郑颖的任职经历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人员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
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局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五)关于调整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珠海市领先互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领先互联基金”)于 2014 年 12 月正式设立,基金规模为 3 亿元,公
司实际出资人民币 3,500 万元,占基金份额比例为 11.67%。因领先互
联基金部分投资项目处于上市辅导期、股份回购商议阶段,项目退出
尚需时间,为更好地推进投资项目股权退出工作,现拟对合伙协议中
基金名称、经营范围、期限等进行相应调整,各合伙人签署新的合伙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已投资股权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
款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局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珠海港昇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83.38%的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信用方
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000 万元,
授信有效期自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2 月 22 日,用于日常流动
资金周转,置换同业短期贷款及股东借款。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八)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对 2023 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拟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8,063.3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网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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