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黄启忠先生、王文若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出具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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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