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6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200,000 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债券简称为
“山河转债”,
债券代码为“123199”。
山河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1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
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山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5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
程序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
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
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4 年4 月 8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出
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5.51 元/股)的情形,触发了《募集
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的长
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价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河转债”转股价格,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
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山河转债”的转
股价格(18.25 元/股),则“山河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山河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
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山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
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
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