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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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
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维护公
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简要 情况如下:
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000 万元(含)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598,982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以公司现总股本 207,809,394 股为基数计算),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为准。
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无明确
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回购方案风险提示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
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定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
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已通过董事会的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4 年董事会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
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薪酬考核体
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助力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
制定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回购。
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
方案为准。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000 万元(含)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598,982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以公司现总股本 207,809,394 股为基数计算),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98,982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9%。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
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383,822      30.98%    64,982,804      31.2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425,572      69.02%   142,826,590      68.73%
   总股本       207,809,394      100%     207,809,394      100%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98,473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3%。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383,822      30.98%    65,282,295      31.4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425,572      69.02%   142,527,099      68.59%
   总股本       207,809,394      100%     207,809,394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833,695,928.36 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928,372,648.03 元,流动资产 2,157,412,678.55 元。按
(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
为 1.06%、1.56%、1.39%。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实施股份
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减持
计划
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迟家升先生拟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除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人承诺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无明确
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
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
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等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
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定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
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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